1、工商局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简称,性质是一样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2、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
3、建国初期,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内有中央外资企业管理局和中央私营企业管理局,1953年两局合并,改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10年动乱中并入商业部。1978年9月重新恢复,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1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升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