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武警与解放军,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之一。
在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方面,武警总部接受公安部的领导和指挥,总队及其以下武警部队,通过四总部组织实施对武警部队的领导,可以指挥当地消防中队,以及武警中队、训练、政治工作。
武警部队除由公安部门领导的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外,和公安部门没有直接关系,只是配合公安机关行动。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和公安部领导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组成。
武警部队的性质,也就说明了它必须有和解放军部队的不同之处,主要就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军事性、地方性、公安性。也就是说,必须要能让地方政府以及公安机关能够调得动、用得上。所以武警部队党委,就必须在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才能够便于完成工作。
国务院主要负责武警部队日常任务赋予、规模和编制定额、指挥、业务建设、经费物资保障。国务院对武警部队的领导,主要通过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在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方面,武警总部接受公安部的领导和指挥,总队及其以下武警部队接受同级公安部门的领导。公安部部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地、市、州、盟公安处(局)长,分别兼任武警部队和总队、支队第一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