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危险品运输公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详细情况最好咨询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车辆必须为罐车、厢式车,使用年限不超过7年;车辆须安装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2、车辆须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火星熄灭装置、电源总开关、导静电拖地带、灭火器材;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
3、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等车辆,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4、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专用车辆的罐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还应配备行驶记录仪。
6、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
注意事项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