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到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中任一证明证件;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换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中任一证明证件。
2、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注: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
1、北京市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
2、北京市派出所地址电话上班时间查询
办理换证费用:每证20元
办理时限: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