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是要求公民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后才可以申请办理的,若公民满足条件是无需等待6个月,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但是对于从未办理过居住登记的公民,就必须补办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的办理,基本要求在当地居住满半年以上。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1)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明确要求异地居住有合法就业、就读或者居住条件以外,还明确要求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因此对于在当地居住不满半年是要求补登记满半年以后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