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申请条件:
1.贷款对象: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在职职工,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不含铁路、电力、油田系统职工)。
2.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夫妻双方至少一人具有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
(3)具有合法的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其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以内;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其他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6)信用状况良好,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信用情况符合《德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7)采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从中心网站下载或贷款受理窗口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加盖缴存地住房公积管理机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为异地缴存的职工应同时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单位收入证明》。
2、开具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缴存所在地、购房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所涉及城市的《房屋权属证明》。
3、借款人持以上证明及(四)中其他贷款资料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受理窗口提出贷款申请,由贷款受理人员初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由贷款受理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个人开户申请表》,交由业务窗口申请开户。
5、开户成功后,由贷款受理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通知书》。
6、借款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并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抵押手续。
7、贷款受理人员录入贷款信息转复审人员审批。
8、受托银行根据放款通知与借款人及配偶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三、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dzgjj.com/n4690055/c22222984/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