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午间饮酒属于违反八项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工作效率,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较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工作日午间饮酒,一般将其认定为违反工作纪律,给予政纪处分,无大的争议。
根据《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扩展资料:
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党纪处分条规适用,需要区分工作日(公务)公款午间饮酒和工作日非公款午间饮酒两种情形。
是否给予其党政纪处分,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相对而言,白酒烈性最大,对党员干部的神经抑制最强,若是果酒及其他酒精性饮料,则危害性相对较小。血液酒精含量大小; 是否主动交代问题,配合组织审查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