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地区社保断交了十个月,需要补交吗

2020-06-01 社会 149阅读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情况下,没有补交的必要,而且补交也是有条件的。
原因主要是:
1、烟台地区响应国家号召,正准备延长退休年龄,只要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满15年,医疗保险缴满20或25年即可。
2、补交部分对于医疗保险来说没有任何价值,享受医疗报销是需要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报销一半的费用,缴满12个月报销正常比例全额,6个月以下是不享受报销的,其中补交部分不计入,发生中断的情形,自中断后重新缴纳保险的时间可是计算
3、生育险是要求生产时社保也连续缴满12个月以上才可以享受报销,其中补交部分不算在内,不足12个月的不予报销。
4、工伤险是缴费后即可享受,所以也没有补交的必要。
另外:
烟台地区可以补交的人员,目前主要是针对40,50人员,企业通常只能为员工向前补交三个月的保险,个人缴纳的话,只能从当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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