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不能一人持两照的。具体规定如下:
国家工商局对<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一人持两照经营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个字[1992]36号文)早已明确,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从业条件,每个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只能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即个体工商户不能一人持两照。
其次,我国《民法通则》是将个体工商户规定在“公民(自然人)”一章,按公民(自然人)对待的。依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可知,公民(自然人)是不可能设立分支机构的,只有作为集合体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可能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场所”是个体工商户的主要登记事项之一。
虽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没有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可申请设置多个门(摊)点开展经营,但对经营场所的数量未作限制。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可依法增设门(摊)点,但应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