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普通公民无意发现国家机密后,应该对此国家机密予以保护,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防止机密外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四十条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