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人社部发〔2014〕17号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扩展资料
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互转提供材料如下:
1、带齐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2、参保人员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若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则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若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
3、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4、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通知再进行操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