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诗经》所运用手工法被总结成“赋,比,兴”三种,与“风,雅,颂”合称“六义”。
名词解释:
1、《风》出自各地的民歌,是《诗经》中的精华部分,有对爱情、劳动等美好事物的吟唱,也有怀故土、思征人及反压迫、反欺凌的怨叹与愤怒。常用复沓的手法来反复咏叹,一首诗中的各章往往只有几个字不同,表现了民歌的特色。[6]
2、《雅》分《大雅》、《小雅》,多为贵族祭祀之诗歌,祈丰年、颂祖德。《大雅》的作者是贵族文人,但对现实政治有所不满,除了宴会乐歌、祭祀乐歌和史诗而外,也写出了一些反映人民愿望的讽刺诗。《小雅》中也有部分民歌。
3、《颂》则为宗庙祭祀之诗歌。《雅》、《颂》中的诗歌,对于考察早期历史、宗教与社会有很大价值。
4、赋:就是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
5、比:就是比方,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
6、兴:则是触物兴词,客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