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电费是根据客户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国家批准的基本电价计算的电费。
力调费一般指力调电费,指供电公司根据客户一段时间内(如一个月或年)所使用的有无功电量来计算其平均功率因数,并据此收取的相关电费。
基本电费有两种计收方式,可以按照变压器(额定)容量计收、也可以按最大需量计收。客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应在《供用电合同》中进行明确,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更改。
电费单上的力调电费的计费数量,是根据功率因数的高低,加收得总电费的百分数(即“调整率”),这个“调整率”根据相应功率因数的高低是不同的,功率因数高,费率就低,功率因数低,费率就高。这个费率,可能各地略有不同,请参考咨询当地执行的电费政策。
扩展资料:
变压器基本电费计收标准:
1、按容量计收: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14元/千伏安/月;其他大工业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18元/千伏安/月。
2、按需量计收: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21元/千瓦/月;其他大工业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27元/千瓦/月。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