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0(数字)
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中明确指出,容易混淆的大写英文字母“I、O、Z、S、V不得编入统一信用代码。
拓展资料:
三证合一后的纳税识别号(税后) = 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公告中,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
一是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 2位顺序码”组成。
三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