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下午4:30下班;周六只有上午办公,即9:00-11:30。
完整办 公 时 间 如下:
星 期 一 至 五 :上 午 8:45 分 至 下 午4:30。
星 期 六 :上 午 9:00 至 上 午 11:30。
星 期 日 及 公 众 假 期 休 息。
地址:香 港 湾 仔 告 士 打 道 七 号 入 境 事 务 大 楼 二 楼 。
咨询热线:(852) 2824 6111
扩展资料:
香港入境事务处相关部门:
1、管制部:
职能:制定及执行出入境政策;检查经海 、陆 、空三路出入境的旅客 。
2、执法部:
职能:负责制定及执行有关调查、递解及遣送离境方面的政策;处理与入境事务有关的检控及管理 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负责执行及检讨部门有关对付恐怖活动的工作。
3、资讯系统部:
职能:策划及推行新的资讯系统;操作现有的资讯系统;纪录及数据管理 。
4、管理及支援部:
职能:为整个部门提供管理支援,包括负责职员培训及调配事宜;接受 、监察和覆检各项投诉,提 供内部视察及审核服务,确保现行政策和程序能适当及有效率地执行,且符合成本效益 。
5、个人证件部:
职能:为本地居民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区 ) 护照及其他旅行证件;为居民签发身份证;处理根据《 基本法 》提出声称拥有居留权的申请;处理与《 中国国籍法》有关的申请;
办理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记就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居民免签证旅游安排事宜进行磋商推广香港特区旅行证件,使这些证件更广为接受;
为在境外身陷困境的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协助推行全港市民换领智能身份证计划。
6、遣送审理及诉讼部:
职能:审理免遣返声请和处理与免遣返声请及执法有关的诉讼个案检讨及执行处理免遣返申请的策略。
7、签证及政策部:
职能:签发签证和批准延期逗留;就签证管制事宜进行研究及政策检讨工作;处理香港特区居留权证明书申请;处理有关签证管制事宜及居留权证明书的上诉反对或司法覆核个案。
参考资料来源:香港入境事务处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