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转学学籍怎么办理

2022-08-11 教育 182阅读

学籍都是全国联网,转学后只要接收学校网上发起转学申请,原学校点击同意就可以了。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孩子转学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到其他省份的,要符合转入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2、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地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安排入学;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依据转出学校所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并上传相关接收证明后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扩展资料:

《办法》确立了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籍是指某个儿童少年作为某所学校学生的身份,也是学生在该校学习的资格。学生和学校构成了学籍的两个基本要素。正常情况下每个学生都应拥有一个学籍,对应着某所学校。

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对学籍的取得、变动、丧失、恢复、完结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不够严谨,出现了一人多籍、人籍分离、有人无籍等问题。

为确保中小学生学籍的唯一性,《办法》规定了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就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

学籍号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同时规定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为确保学籍内容真实、及时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和学习情况,也为了确保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和方便统计,防止出现学生在原学校“不辞而别”,在新学校无从登记和无法统计,确定了“籍随人走”原则。

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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