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分被扣完了要在十五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二十日内对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才会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海市为例,驾驶人记满12分教育考试流程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携带所需材料,在15日内到车辆管理所分所的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按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后,二十日内进行科目一考试;
4、参加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进行科目三考试;
6、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教育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