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得分规则:
1、未能合法发球;
2、未能合法还击;
3、阻挡;
4、连续两次击球(如执拍手的拇指和球拍连续击球);
5、除发球外,球触及本方台区后再次触及本方比赛台面;
6、用不符合规定的拍面击球;
7、双打中,除发球或接发球外运动员未能按正确的次序击球;
8、裁判员判罚分;
9、其他已列举的违例现象。
胜负判定:
一局比赛
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比分出现10平后,先多得2分的—方为胜方。
一场比赛
1、一场比赛应采用七局四胜制或五局三胜制。
2、一场比赛应连续进行,但在局与局之间,任何一名运动员都有权要求不超过两分钟的休息时间。
扩展资料:
乒乓球轮换发球法规则:
1、如果一局比赛进行到15分钟仍未结束(双方都已获得至少9分除外);或者在此之前的任何时间,应双方运动员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计时员应在每一局比赛的第一个球进入比赛状态时开表;在比赛暂停时停表,恢复比赛时重新开表。
2、当时间到时,球仍处于比赛状态,裁判员应立即宣布暂停比赛,由被暂停回合的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当时间到时,球未处于比赛状态,应由前一回合的接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3、出现上述情况时,计数员应在接发球方每一次击球后报出击球数,在使用轮换发球法时,计数员报数应用英语或用双方运动员及裁判员均能接受的任何其他语言。
4、此后,每个运动员都轮发一分球直至该局结束,如果接发球方进行了十三次合法还击,则判发球方失一分。
5、轮换发球法一经实行,该场比赛的剩余部分必须继续进行,直至该场比赛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