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哪个城市?是多少?

2020-05-07 时事 93阅读
2013年全国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是上海。平均工资为¥4875。
城镇单位职工人数统计的范围:按照现阶段我国劳动统计制度规定,无论是统计职工人数,还是工资总额,都是指在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我国现阶段对在岗职工的统计,也只是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级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这些单位。也就是说,对端“铁饭碗”、“银饭碗”、“金饭碗”者的统计。而没有把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在城镇工作的上亿计的农民工及社区灵活就业者共七类人员包括在职工统计之列,即没有包括许多低收入人员。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劳动工资统计中“职工工资”的概念: 职工工资是指各单位在报告期内(月度、季度、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资金来源,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以何种形式支付,均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职工工资计算方法不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工资总额不仅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如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并且是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工资(应发工资)。因此,有些职工虽然达标了,但也会感觉“没拿这么多钱”。
可以看出,之所以出现“平均工资”和现实有差距的问题,可能有三点:一是没有把各项津贴、福利、发放的实物折算成货币计入到工资中,二是错把税后工资和缴纳养老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医保基金后的实发工资当作自己的月收入,三是您可能属不统计范围的七类从业人员。
“平均工资”与实际感受有差距的原因
驻省的中央、部属单位以及省属单位绝大部分在省会城市,这些单位的职工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市属及以下单位。此外,在现实中表现最突出的应该是垄断与非垄断行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比如石油、电信、电力、烟草、金融、保险、铁路、民航等垄断行业的职工收入,比其他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出3倍之多。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部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其工资水平在低位徘徊或增长比较缓慢,尚未达到平均水平。因此,这部分职工可能会感觉到“公布的平均工资偏高了”。 应当说,我们的劳动工资统计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在职工工资总体增长的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不同企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扩大。一部分职工工资快速增长会直接拉高对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增长的统计数字,从而有可能掩盖低收入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工资水平相对下降的实际情况。只有搞清楚各行业的工资分布状况及其悬殊差距,对上述平均工资数据,我们才能有一个全面的认识,知道自己在“平均”中所处的上下位置,才能做到了然不惑。
为了使“平均工资”数据真实地反映出人民日常生活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更真实地反映出社会各阶层的实际收入,国家统计局正在考虑对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方法和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将劳动工资统计的范围扩大到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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