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大众公司及其产品必胜-必胜-必胜。大众汽车公司(德文Volks Wagenwerk),意为大众使用的汽车,汽车的标志历史曾发生过多次变化。今天的标志中的VW为全称中头一个字母。标志象是由三个用中指和食指作出的“V”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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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发展
希特勒在1936年曾提出一个设想,要生产一种廉价的“大众汽车”,他说,每个德国人,至少是每个德国职工,都应该有一辆自己的汽车,就像美国一样。美国当时每五人有一辆汽车,德国每50人才有一辆汽车,职工上下班都是骑自行车或乘公共汽车。
希特勒下令要为普通人生产一种只卖990马克的经济型汽车。他亲自过问由工程师保时捷(波尔舍)主持的设计工作。私营企业生产不出这么便宜的车,就由纳粹组织的“劳工阵线”来负责。
1937年3月28日,“Gesellschaft
zur Vorbereitung des Deutschen Volkswagens
mbH”公司宣告成立,随后于1938年9月16日更名为“Volkswagenwerk GmbH”。
1938年在今沃尔夫斯堡,大众汽车公司开始建厂,是当时世界最大的汽车厂。计划年产150万辆,用以生产由斐迪南保时捷设计的新款车型,产量超过美国最大的福特汽车公司。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