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
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是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以上交所为例:
1、登陆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点击“上市公司公告”;
3、进入新页面,在证券代码处输入任意沪市A股代码,即可看到该公司所有公告,包括最近三年的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