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贵州高院近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贵阳中院对贵阳六中师生三角恋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孟超的死刑判决。目前,孟超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2007年9月27日,孟超在18岁生日刚过18个小时后,来到同班同学何晓励家,两人发生争执,孟超抽出30厘米长刀将何晓励杀害。此前,他们共同和45岁的女班主任王永丽保持情人关系。
今年2月22日,贵阳中院对此案开庭审理。4月23日,贵阳中院一审宣判,孟超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法院认为,孟超犯罪手段残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虽系年满18周岁的第二天作案,但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据法制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