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内容比较多,你且看一下。。。。
第1讲建筑物的概念和分类及建筑构造、建筑设备的相关内容
一、内容提要:
本讲主要讲述了建筑物分类的相关内容,以及建筑构造、建筑设备的相关内容。
二、重点、难点大纲要求:
掌握对建筑物的基本要求,建筑物的分类、建筑构造
熟悉建筑设备
了解建筑、建筑物、房屋、构筑物的概念
三、建筑知识
(一) 建筑物的概念
建筑一词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动词,指建造建筑物的活动:
二是作为名词,指这种建造活动的成果,即建筑物。
建筑物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所有东西,既包括房屋,也包括构筑物;狭义的建筑物仅指房屋,而不包括构筑物。
房屋是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遮风避雨,供人在内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
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筑物,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烟囱、水塔、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本章主要把建筑物作狭义理解。
作为使用人,对建筑物本身的基本要求是: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其中:
1、安全的最基本要求是不会倒塌,没有严重污染。
2、适用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防水,隔声,保温隔热,日照,采光,通风,功能齐全,空间布局合理。
四、建筑物的分类
(一)按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分类
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可将建筑物分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四大类。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通常统称为民用建筑。
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和集体宿舍两类。住宅习惯上不很严格地分为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和别墅。集体宿舍主要有单身职工宿舍和学生宿舍。
公共建筑是指办公楼、商店、旅馆、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医院等。
工业建筑是指工业厂房、仓库等。
农业建筑是指种子库、拖拉机站、饲养牲畜用房等。
(二)按房屋层数或建筑总高度的分类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住宅按层数分为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其中,1~3层的住宅为低层住宅,4~6层的住宅为多层住宅.
7~9层的住宅为中高层住宅,10层及以上的住宅为高层住宅。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的为高层,但不包括总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建筑。
建筑总高度超过100m的,不论是住宅还是公共建筑、综合性建筑,均称为超高层建筑。
(三)按建筑结构的分类
建筑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一般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其他结构。具体如以组成建筑结构的主要建筑材料来划分,可分为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砌体结构(包括砖结构、石结构、其他材料的砌块结构)、木结构、塑料结构、薄膜充气结构。如以组成建筑结构的主要结构形式来划分,可分为墙体结构、框架结构、深梁结构、简体结构、拱结构、网架结构、空间薄壁结构、悬索结构、舱体结构。
下面对几种主要建筑结构的建筑物说明如下:
1.砖木结构建筑
2.砖混结构建筑。
3.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4.钢结构建筑。
(四)按建筑施工方法的分类
施工方法是指建造建筑物时所采用的方法。根据施工方法的
不同,可将建筑物分为下列3种:
1.现浇、现砌式建筑。
2.预制、装配式建筑。
3.部分现浇现砌、部分装配式建筑。
(五)按建筑物耐火等级的分类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根据材料的燃烧性能,将材料分为非燃烧材料、难燃烧材料和燃烧材料。耐火极限的单位为小时(h),是指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发生穿透裂缝或背火一面的温度升高到220℃时止的时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的耐火性能最差。
(六)按建筑物耐久等级的分类
建筑物耐久等级是根据建筑耐久年限来划分的。建筑耐久年限是以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来确定的。建筑设计上要求建筑物达到的耐久年限是由建筑物的性质决定的,而实际中影响建筑耐久年限的因素除了设计上的,还有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在设计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将建筑物耐久等级分为四级,见教材147页。
(七)按房屋完损等级的分类
房屋完损等级分为5类:
(1)完好房屋;
(2)基本完好房屋;
(3)一般损坏房屋;
(4)严重损坏房屋;
(5)危险房屋。
房屋新旧程度(成新率)的判定标准是:
(1)完好房屋:十、九、八成;
(2)基本完好房屋:七、六成;
(3)一般损坏房屋:五、四成;
(4)严重损坏房屋及危险房屋:三成以下。
五、建筑构造
一、建筑构造概述
建筑物通常是由若干个大小不等的室内空间组合而成的。这些室内空间的形成,往往又要借助于一片片实体的围合。这一片片实体,被称为建筑构件。
建筑物一般是由竖向建筑构件(如基础、墙体、柱等)、水平建筑构件(如地面、楼板、梁、屋顶等)及解决上下层交通联系用的楼梯等组成。此外,有些建筑物还有台阶、坡道、散水、雨蓬、阳台、烟囱、垃圾道、通风道等。
二、基础和地基
(一)基础
基础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是建筑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构件,它支撑着其上部建筑物的全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及自重传给下面的地基。基础必须坚固、稳定而可靠。
基础按使用的材料,可分为灰土基础、三合土基础、砖基础、石基础、混凝土基础、毛石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等。
基础按埋置深度,可分为浅基础、深基础和不埋基础。
基础按受力性能,可分为刚性基础和柔性基础。刚性基础是指用砖、灰土、混凝土、三合土等受压强度大、而受拉强度小的刚性刚性材料做成的基础,混压、受拉均较强的基础。
基础按构造形式,可分为条形基础、独立基础、筏板基础、箱形基础和桩基础。
(二)地基
地基不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是承受由基础传下来的荷载的土层或岩层。为保证地基的坚固、稳定和防止发生不均匀沉降,地基应满足下列要求:(1)有足够的承载力(2)有均匀的压缩量,以保证有均匀的下沉(3)有防止产生滑坡、倾斜方面的能力,必要时(特别是较大的高度差时)应加设挡土墙,以防止出现滑坡变形
地基分为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
三、墙体和柱
墙体和柱均是竖向承重构件,它支撑着屋顶、楼板等,并将这些荷载及自重传给基础。
(一)墙体
1.墙体的作用
墙体在建筑物中的作用有以下4点:
(1)承重作用。
(2)围护作用。
(3)分隔作用。
(4)装饰作用。
2.对墙体的基本要求
墙体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2)满足热工方面(保温、隔热、防止产生凝结水)的性能。
(3)具有一定的隔声性能。
(4)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
3.墙体的类型
墙体按在建筑物中所处的位置,分为外墙和内墙。
墙体按在建筑物中的方向,分为纵墙和横墙。外横墙通常称为山墙。
墙体按受力情况,分为承重墙和非承重墙。凡直接承受梁、楼板、屋顶等传下来的荷载的墙称为承重墙;不承受外来荷载的墙称为非承重墙。在非承重墙中,仅承受自身重量并将其传给基础的墙称为承自重墙;仅起分隔空间作用,自身重量由楼板或梁来承担的墙称为隔墙。在框架结构中,墙不承受外来荷载,其中,填充柱之间的墙称为填充墙,悬挂在外部的轻质墙板组成的墙称为幕墙。
墙体按使用的材料,分为砖墙、石块墙、小型砌块墙、钢筋混凝土墙。
(二)柱
柱是建筑物中直立的起支持作用的构件。它承担、传递梁和板两种构件传来的荷载。
四、门和窗
门的主要作用是交通作用是采光、通风及观望。
门一般由门框、门扇、五金等组成。按使用的材料,门分为木门、钢门、铝合金门、塑钢门。按开启方式,门分为平开门(又可分为内开门和外开门)、弹簧门、推拉门、转门、折叠门、卷帘门、上翻门和升降门等。按功能,门分为防火门、安全门和防盗门等。按所处的位置,门分为围墙门、入户门、内门(房间门、厨房门、卫生间门)等。
窗一般由窗框、窗扇、玻璃、五金等组成。按使用的材料,窗分为木窗、钢窗、铝合金窗、塑钢窗。按开启方式,窗分为平开窗(又可分为内开窗和外开窗)、推拉窗、旋转窗(又可分为横式旋转窗和立式旋转窗。横式旋转窗按转动铰链或转轴位置的不同,又可分为上悬窗、中悬窗和下悬窗)、固定窗(仅供采光及眺望,不能通风)。按所处的位置,窗分为侧窗和天窗。
其它部分请看http://www.tydf.cn/read.php?tid=138201&u=2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