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夏天的外国诗歌
蝈蝈与蛐蛐
济慈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
隐藏在/阴凉的林中,就有/一种声音
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
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它争先
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
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
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
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
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
一片宁静,从/炉边就弹起了/
蛐蛐的歌儿,在/逐渐升高的暖气,
昏昏欲睡中,人们感到/那声音
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
蛐蛐蛐蛐
英文版蝈蝈与蛐蛐
OntheGrasshopperandtheCricketJohnKeats
Thepoetryofearthisneverdead:
Whenallthebirdsarefaintwiththehotsun,
Andhideincoolingtrees,avoicewillrun
Fromhedgetohedgeaboutthenew-mownmead;
ThatistheGrasshopper’s—hetakesthelead
Insummerluxury,hehasneverdone
Withhisdelights;forwhentiredoutwithfun
Herestsateasebeneathsomepleasantweed.
Thepoetryofearthisceasingnever:
Onalonewinterevening,whenthefrost
Haswroughtasilence,fromthestovethereshrills
TheCricket’ssong,inwarmthincreasingever,
Andseemstooneindrowsinesshalflost,
TheGrasshopper’samongsomegrassyhills.
这首诗构思巧妙,短小精致而又十分大气。全诗分为前后对应的两部分,分别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和“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开头,点明主旨;又分别描绘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并通过联想使二者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他百鸟千虫的歌唱。但它所表现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永恒美。全诗讴歌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无限生机,着墨不多却能以少胜多,富有内涵,给人以广阔的想像空间,角度新颖独到,构思颇具匠心。
蛐蛐和蝈蝈的鸣叫象征着什么?象征着对生活的热爱,乐观向上的精神,同时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
约翰·济慈(1795~1821),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即成孤儿,生活贫困,做过医济慈画像济慈画像生助理。自幼喜爱文学。1816年发表处女作《哦,孤独》。1817年出版第一部诗集《诗歌》,其中有名篇《蝈蝈与蛐蛐》,从此崭露头角。他在短促的一生中留下不少著名的诗篇,如颂诗中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忧郁颂》,十四行诗《白天逝去了》等。他的诗想像丰富,绚丽多彩,诗中有画,色彩感和立体感强,具有一种永恒的美,一如温柔、清丽而又梦幻般恬静的月光,洋溢着进步的自由精神和人类的崇高理想。他主张诗人以“美的梦幻”“自由的想像”进行创作,表现“永恒的美的世界”。他的诗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后来的唯美派诗人以及20世纪的意象派诗人都有很大影响。诗人25岁宏才初展时,就不幸与世长辞。他留下的墓志铭是:“这里安息着一个把名字写在水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