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在上海市人才中心,办理劳动手册方法: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可凭户籍证明、身份证、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证件照两张,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区县专业人员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
城镇初高中毕(肄)业生还须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劳动手册》。
2、企业中的原固定制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或换发。
企业中的原固定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原单位出具的退工通知单(原单位应注明原固定制职工)按《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发给。
3、协保人员等特殊身份人员按本市有关规定申办《劳动手册》
4、其他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