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如下:
1、有利于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2、有利于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大乎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3、有利于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4、有利于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做好普法工作。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两者不可分割。
5、只有坚持和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事业。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法治通常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法治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旧的法制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的。
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它包括立法、燃悄执法、守法三个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框架下,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严格依法行使国家权力、进行皮仿渣国家管理的原则。包括立法、执法与守法三个方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主义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