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张春晖
截至2020年2月26日,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成员如下:
1、杨涛: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1.07--1994.09 保定市节能监测站助理工程师
1994.09--2008.09 保定市房管局历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2008.09--2019.05 保定市房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其间:2008.09--2012.07挂职定州市副市长)
2019.05--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张春晖: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7.09--1991.07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供热通风与空调专业学习
1991.07--1991.10 毕业待分配
1991.10--1993.05 保定地区华夏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科员
1993.05--1999.07 保定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科员
1999.07--2005.07 保定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2005.07--2018.03 保定市建设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其间: 2008.09--2010.07河北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学习,取得究生进修班结业证书, 2013.06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8.03--2019.05 保定市建设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兼保定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9.05--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保定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第十五届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扩展资料: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拟定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拟定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推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计量规则的实施;收集、发布工程材料、人工、机械设备使用等市场价格信息。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