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出租车驾驶员证受理条件: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深圳出租车驾驶员证办理流程:
1、报名:
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智能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2、考试(特殊环节:15个自然日):
通过预约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当即公布成绩。
3、申请(当即):
申请人获知成绩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智能政务服务平台当即自动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4、受理(当即):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智能政务服务平台自动获取第一环节提供的个人材料及第二环节的个人成绩分数等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资格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受理资格的,不予受理。
5、审核(1个工作日):
符合审核规定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智能政务服务平台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审核规定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智能政务服务平台不予审核通过。
6、审批(当即):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智能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电子化审批。
7、办结(当即):
根据上一环节意见,对于通过人员出具《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对于不通过人员出具《不予通过告知书》。
8、送达(当即):
获得结果。个人自行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智能政务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个人结果(通过者的办理结果为《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未通过者的办理结果为《不予通过告知书》)。
扩展资料
申请出租车驾驶员证所需材料: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原件:1)。
2、驾驶证(复印件:1)。
3、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复印件:1)。
4、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证明(原件:1)。
5、照片(原件:1)。
6、深圳市居住证(原件:1;复印件:1)。
7、身份证(原件:1; 复印件:1)。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