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取票,临时身份证属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款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及客运站,旅客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
旅客乘车前,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简称票、人、证)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有关信息。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允许其乘车。
扩展资料: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六十四条 进站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发车30分钟前备齐相关证件进站等待发车,不得误班、脱班、停班。进站客运经营者不按时派车辆应班,1小时以内视为误班,1小时以上视为脱班。
但因车辆维修、肇事、丢失或者交通堵塞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班、并且已提前告知客运站经营者的除外。进站客运经营者因故不能发班的,应当提前1日告知客运站经营者。
第六十五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乘车指示、行李寄存和托运、公共卫生等服务设施,向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加强宣传,保持站场卫生、清洁。对无故停班达3日以上的进站班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报告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