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自离后没有按时缴纳费用,停缴后的次月即不能正常使用医保卡。
医保断交有如下规定:
1、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2、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同时需要注意: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3、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