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17年,云南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同时还将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报道称,日前,人社部与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存,原则上不低于造价的1.5%,不超过3%。
《意见》规定,在同一工资保证金属地管辖区域(设区的市),缴存金额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但对缴存前2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对因欠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其提高比例后的缴存金额不受缴存金额上限限制。
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企业拿出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保证金,企业将保证金缴纳给社保或劳动管理部门,假如企业出现违规,劳动管理部门可以将保证金发放给农民工,以此维护农民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