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和面试的分数各占50%。其中,
笔试: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笔试卷面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与加分分值累加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下同)即考试总成绩。
面试:
面试内容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技能、教学能力(含说课、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讲师提问等,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总分为100分。
职业中专专业教师(不含舞蹈专业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其综合素质。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小学科学等学科和中学实验教师、幼儿园教师加试专业综合技能,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