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板即:
2012年,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社会资金多、投资难”,即“两多两难”问题,中央允许各地重新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研究并推动在沪深交易所之外进行场外资本市场试验。
2012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1] 》,从政策层面首次确认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四个层次
(如图所示
)。
2015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已陆续成立35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初,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民族地区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座谈会”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由地方政府管理的、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场所,是资本市场服务小微企业的新的组织形式和业态,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