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属于湖北省直辖市。
简介:
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北部。介于东经112.33ˊ45〞-113.26ˊ15〞北纬30.22ˊ30〞-30.52ˊ30〞之间;属亚热带季风气候。东与孝感市的汉川、应城接壤,北与荆门市的京山、钟祥毗邻,南面和西面隔汉江与仙桃、潜江、荆门相望。全市总面积2622平方公里,下辖3街道20个镇1个乡2个园场;户籍总人口163.36万(2016年末)。
历史:
新中国成立后,天门县属荆州专区所辖,1970年 荆州专区改称 荆州地区。
1987年8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天门县,设立天门市(县级),原天门县所辖行政区域仍为天门市行政区域,仍属湖北省荆州地区管辖。
1994年10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 鄂政发〔1994〕143号文件,决定将天门市、潜江市和仙桃市实行省辖直管。至此,天门市成为全国最早设立的三个 直管市( 天、仙、潜)之一( 随州 于1994年11月5日设立为直管市,于2000年8月升地级市 。2002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将天门市纳入 武汉城市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