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有政府、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个人等五类。
1、政府在金融市场中主要是充当资金的需求者和金融市场的管理者。
2、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是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者和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者,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吞吐有价证券直接调节货币供给量,影响和指导金融市场的运行,是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
3、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中介机构,是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参与者,资金供求双方是通过这些中介机构实现资金融通的,因此,它们实际上是金融商品交易的中心。
4、企业在金融市场上既是资金的供应者,又是资金的需求者。企业在经营中形成的闲置资金是金融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而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又构成资金需求的主要部分。
5、居民在金融市场上主要是资金供给者,也提供一部分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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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的特点:
金融市场可以将众多投资者的买卖意愿聚集起来,使单个投资者交易的成功率大增,即在接受市场价格的前提下,证券的买方可以买到他想买的数量,卖方可以卖出他想卖的数量。
交易所的这种属性其实就是流动性,交易所的流动性使得资本在不同的时间、地区和行业之间进行转移,使资源得以配置。金融市场出现的目的是提供交易的便捷,因而流动性就是金融市场的基础经济功能所在,没有了集中流动性的功能,金融市场就失去存在的基础。
流动性的作用还不仅在此,作为交易成本还体现在市场对交易机制的选择和变迁的决定作用,因为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各个金融市场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而流动性是其竞争力的最直接体现。
“流动性是委托量大小和频率的函数,当有些买卖委托输人特定的交易系统时,将会吸引其他买卖委托进人该系统,可以说,流动性能吸引流动性。"(Ruben,1998),因此抢得先机者可用流动性来创造更大的流动性,从而在竞争中占有明显的战略优势。
金融市场的特点包括借贷活动的集中性、交易场所的广泛性、交易对象的特殊性、交易方式的特殊性、市场价格的一致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