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四轮代步电动车是不能办理登记上牌、不允许上路的,因此谈不上驾驶证。
由于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等三、四轮电动车未经工信部批准列入《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办理牌证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由于“老年代步车”等三、四轮电动车无法办理登记上牌业务,不满足上道路行驶所需要的条件,因此不能上道路行驶。
扩展资料:
老年代步车上路的危害:
1、未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无法购买交强险,若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三、四轮电动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安全隐患多,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由于此类车辆无法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将得不到相应的保障。若此类车辆一方负有事故责任,则驾驶人将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2、因“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三、四轮电动车属机动车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查扣;对无证驾驶此类车辆的,将处以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拒绝、阻碍执法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尴尬的老年代步车 为什么能卖不能上路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年代步车,上路隐患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