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工作:
一、乘机手续
(一)拿机票、身份证到指定柜台交给办理人员换取登机牌,然后把身份证、机票、登机牌取回。
(二)安全检查:提供三样东西:身份证、机票、登机牌。
(三)到指定登机口等着上飞机,等广播通知。登机口号码在登机牌上有标明。
二、办理登机
(一)在飞机起飞前的半小时办好手续。
(二)托运行李时有的机场会收一个保险费,10元左右。
(三)小动物不能带上飞机,要托运也要有检疫证明。
(四)托运的凭证贴在机票上,到达并取出行李后,会有工作人员检查托运凭证和行李上的标签是否相对应。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十章,乘机:
第三十二条,旅客应当在承运人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机场,凭客票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办理客票查验、托运行李、领取登机牌等乘机手续。
承运人规定的停止办理乘机手续的时间,应以适当方式告知旅客。承运人应按时开放值机柜台,按规定接受旅客出具的客票,快速准确地办理值机手续。
第三十三条,乘机前,旅客及其行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
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乘机的旅客,承运人有权拒绝其乘机,已购客票按自愿退票处理。
第三十五条,旅客误机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旅客发生误机,应到乘机机场或原购票地点办理改乘航班、退票手续。
(二)旅客误机后,如要求改乘后续航班,在后续航班有空余座位的情况下,承运人应积极予以安排。不收误机费。
(三)旅客误机,如要求退票,承运人可以收取适当的误机费。
旅客漏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由于旅客原因发生漏乘,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由于承运人原因旅客漏乘,承运人应尽早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成行。如旅客要求退票按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
旅客错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旅客错乘飞机,承运人应安排错乘旅客搭乘最早的航班飞往旅客客票上的目的地,票款不补不退。
(二)由于承运人原因旅客错乘,承运人应尽早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成行。如旅客要求退票,按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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