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济南考的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都合格了,我能在北京申请资格证书吗

2020-04-22 教育 91阅读

北京市不接收外地户籍的考生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也不接受外地户籍和人事关系的考试。国家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其他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省份 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对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免试政策及加试科目由各省份据实自定”的规定是针对有些学生在甲地上大学,但是是乙地生源(如北京市考生),其在外地取得的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面试成绩是全国通用的,可以回北京后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同时还需明确的一点是:教师资格证书也是全国通用的。只要当地人事在编的教师招聘考试没有规定本省或本市的限制,原则上全国各地的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都可以报考。

但是北京是有严格的户口准入制度的,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和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都要求按考生的户籍地和有北京的人事关系才能报考。在北京上大学的大三以上年级的考生(上大学后可以转为北京市学校的集体户口)是可以在北京参加教师资格的考试和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的。但最终还得参加

人事在编的教师招聘考试合格后才能在北京当教师。

你是外地户籍,所以你的人事关系档案肯定是外省的,因此不具有在北京进行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资格。

1. 给你北京市的笔试报考条件节选: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二)申请人应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 给你《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试点省份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

2012年10月29日


京教人〔2012〕16号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从2011年开始在试点省份取得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经研究,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北京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则无需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对于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需参加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所申报的资格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报考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所考学科一致。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三、仅凭笔试单科考试合格成绩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须参加北京市统一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以上这个通知的前提是有北京的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

3.给你《北京市2015年教师资格报名现场确认交费通知》节选

三、特别提醒考生
   (一)请避免多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报名。如需多人使用一台计算机,待前一人报名结束后请先关闭浏览器后再重新进入报名入口,以避免后一人的报名信息将前一人的信息覆盖而导致前者网报不成功;
   (二)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北京的人员无法在北京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请这部分人员慎重考虑是否参加北京市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
   (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无法申请教师资格;
   (四)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自2016年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改革后的教师资格考试。因此,目前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和专科二年级及以下在校大学生应参加2015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不要申报此次考试;
   (五)请于2015年3月13日(周五)下午1:00以后通过北京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周日)。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14年12月15日

谢谢采纳为满意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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