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事单位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未及时消除隐患、未做好应急设备维护检测、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罚款。
2、其他应配合突发事件应对的单位或个人,不福或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害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规定】
(1)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2)第六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3)第六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