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电话是二十四小时服务。
为了规范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2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疫情防控期间,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保持全天有人接听电话,让每一个电话投诉都得到了有效处理,为深入现场检查的同事们提供信息,成为搜索案情的“千里眼”。
由于个别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缺乏了解,对防疫物资、价格充满焦虑,投诉中心在耐心解答的同时,还要做好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有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但当告知其相关情况时,个别人不理解,情绪比较激动,甚至言语辱骂。他们都能尽最大可能安抚群众心情,争取其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