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由国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由全国若干重点大学的有关教授和专家组成,设顾问二人,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咨询委员会委员各若干人。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在学术上、组织上对大学英语考试负责。部分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委员会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从命题、审题、考务组织、统计分析到成绩发布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
扩展资料: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要求规定:
1、考生的考卷中所述论据的真实性要特别注意,如果是编造,或者有明显错误,或者不能佐证文章观点的,要适当扣分。
2、根据表达项的细则,在“内容”评等的基础上,除了在相应的等级上评分外,还可以考虑在上一等或下一等打分。
3、发展等级不在内容或表达的下一等给分,如内容一等,表达二等,发展等级一般在一等或二等给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英语四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