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党委成员名单

2022-08-09 综合 1123阅读

截止202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委成员名单:周强、贺荣、李少平、姜伟、高憬宏、马世忠、刘海泉、杨万明、贺小荣。

人物简介:

1、周强

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首席大法官。

2、贺荣

贺荣,女,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临邑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部长级)、一级大法官。

3、李少平

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西武乡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4、姜伟

男,汉族,1957年3月生,山东龙口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5、高憬宏

高憬宏,男,汉族,1959年8月生,辽宁凌源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6、马世忠

马世忠,男,汉族,1962年4月生,山东潍坊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7、刘海泉

刘海泉,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山东诸城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8、杨万明

杨万明,男,汉族,1961年1月生,山西昔阳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9、贺小荣

贺小荣,男,汉族,1963年11月生,陕西子洲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办公大楼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自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发正义之声,以司法解释行法治之策,把握时代脉动,体察社会需要,满足人民期望,弘扬法治精神,是宪法法律的忠诚守护者。

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及相关法律,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

三、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除审判案件外,最高人民法院还负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全国法院的执行工作。目前,每年全国法院受理大量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这些案件主要由地方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执行局,负责这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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