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笔录和手印不属于案底,这是警方案件调查的流程。只有刑事犯罪才会被记录在档案中,并且联网可查。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定义的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
所以,如果只是配合案件调查或者属于普通治安事件的,型册构不成犯罪的,不会留下犯罪记录(案底)。
扩展资料:
有案底的人不得从事以下职业:
1、公务员系统: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构、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系列管理单位以及参军入伍等。
2、司法系统:包括法官、检察官、人民陪审员、人民法院书袭迟记员、人民监督员、警察、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
3、事业单位:教师、医师、会计、注册会计师、记者。
4、公司高卜禅宏管:公司董事、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破产管理人。
5、保险、证券类职业:期货从业人员、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人员、保险精算师、保险营销员、证券从业人员、拍卖师、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6、其他职业:导游、民用保障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人员、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