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报考主治医师年限需要视学历情况而定。
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根据《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有关规定,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本年度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本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