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后果,原则上可以不注销内地户口。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注销内地户口就不能申请办理回乡证,只能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和香港特区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是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中国内地所用的证件。取得永久性香港居民身份证回内地就需要持回乡证。
在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2A条,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抵触第2AA(2)条的条文下,具有以下权利:
1.在香港入境;
2.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条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
3.不得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
4.不得向他发出遣送离境令。
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需要更换新证或因丢失旧证而要补领,在新证未发出前入境处会发出“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
此收据具临时身份证的功能,但不可作出入境之用。出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或有效旅游证件(例如: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等)
扩展资料
回乡证申请方法
香港居民可亲身到香港中国旅行社办理,申请人需提交申请表,纯白色背景彩色近照,及香港身份证明文件正副本。
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卡)而需换领新证者,亦可选择到香港中国旅行社门市内购买专用投放信封,将申请文件投放在办证门市的投放箱内。澳门居民则须前往位于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光大厦的澳门中国旅行社办理。
回乡证申请条件
凡具有中国籍的香港、澳门居民不管是否持有外国护照和旅行证件,只要未向国籍管理机关申报为外国人,均可申领通行证。下列人员可申领通行证:
1、在香港、澳门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
2、内地居民,经批准赴港澳定居,成为香港、澳门居民者;
3、在中国其他地区出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4、在外国出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5、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士,经批准恢复或者加入中国籍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香港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