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015年9月起手机卡实名认证通知规定,从9月1日起,电信企业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这将为电话实名制增加技术和设备保障。
1.电信规定,办理认证手机卡的最低年龄是16周岁;不满16周岁的,可以让监护人代其办理。
2.四种非实名用户需要补办手续。根据运营商介绍,目前市场上现存的非实名制手机卡用户一般可分为四种,即机主姓名为“临时账户”,用户名一项中显示为“某某代办”等临时卡;再有就是手机卡登记信息不完整的;第三种是机主姓名与实际使用者信息不匹配;还有一种是“集团卡”,机主姓名为单位、经办人姓名的。按要求,上述四种情况的非实名制手机卡用户都必须重新进行登记,而其中前两种的情况比较多。
3.不同运营商办理手机卡实名登记手续是有差别的。其中有一项要求是统一的,就是手机卡实际使用者办理实名登记时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之后,像有的运营商,需要用户提供手机服务密码及近期从手机拨出的5个通话记录,才能重新办理实名。有的则需打印出近三个月缴费单和提供手机服务密码。
4.所以提醒读者,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手机卡是否为实名制,或者已经确定手机卡是非实名的,在办理补充实名登记前,最好先拨打通信公司的客服电话咨询,移动客服电话:10086;联通客服电话:10010;电信客服电话: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