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的也许要求有些不同,仅供参考。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评审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2)参加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符合要求;
(3)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我省统一要求;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5)论文及科研符合要求(见附件1)。
2.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正高级技术资格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5年以上。
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在晋升正高职务时其学历按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对待。
(3)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我省统一要求。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5)论文及科研符合要求(见附件1)。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3年以上,在任期内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人员: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③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А4纸尺寸、双面印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律用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标准表格式样。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需要发表论文,可以帮忙,正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