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道办事处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提干, 街道办属于行政机构。
一、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县)的派出机关,履行行政管理机关职能;
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一般是公务员管理(行政编制),但也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主要看其入职前的身份及入职后是否转换了身份。还有就是既不是公务员编制也不是事业单位编制,虽然也有原国家正式干部身份但属于企干(这样类型人员比较典型的是黑龙江垦区的街道办事处);
三、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无论其身份类型如何都不影响提干,假定提拨到国家处级干部后,再向机关交流不受身份限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