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个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登记的次月起按月办理缴费手续。办理了委托银行划扣缴费的,每月3-17日由地税部门通过银行自动扣缴,参保人须确保缴费账户余额充足;未办理委托银行划扣缴费的,可凭社保部门打印的《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核定单》,在每月23日前到户口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该如何了解划扣缴费是否成功?据介绍,选择委托银行划扣缴费的参保人,应及时核查账户扣缴情况,参保人可在划账当月17日后到签约银行各营业点打印存折或储蓄卡明细清单,成功划账后,相应的存折摘要栏或储蓄卡明细清单显示“社保”字样。 市社保基金中心特别提醒,如划账当月扣缴不成功的,在账户余额充足后银行也不再自动补扣,个人应在划账当月18-23日内凭征缴核定单前往户口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为什么扣缴不成功没有人通知?市社保基金中心表示,由于目前社保费征收体制原因(社保只负责登记,地税负责收费),这个问题短时间难以解决。但是从今年10月1日起,随着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即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均由地税部门负责(社保只负责发放待遇),这个问题有望得到根本解决。
3个月内补缴不需等半年 为什么补缴后还要等半年才能享受待遇?据记者了解,这是医保部门严格按照《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的,即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长时间未缴费,就要按重新参保处理。
这样的设计,主要是考虑防范“有病参保、无病退保”的道德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同时规定,如果是符合享受待遇条件期间停止缴费的,在3个月以内补缴、并继续参保缴费的人员,则仍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摘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