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合肥市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是15085.05元和3017.01元。该基数来源于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来核定的。
同时该核算年度内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2018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以及300%九个档次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
扩展资料: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1、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3、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4、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5、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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